两法律一条例|绿盟安全专家解读网络安全新风向
2021-09-02
在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引领下,我国不断出台多项法律规范与条例,如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《数据安全法》中的数据包含了《网络安全法》中的网络数据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中的个人信息。《数据安全法》的数据适用范围非常之广,涉及的主体包括一切可能处理数据的政府、组织、科研机构、企业和个人等。这充分体现了《数据安全法》作为数据安全管理基本大法的地位。在此两大律法下,相信“数据”这一重要生产要素,将为国家在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起到坚实的作用,保障以数字经济驱动的生产方式、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稳步发展。
《数据安全法》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,标志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有法可依,为各行业数据安全提供监管依据。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更关注个人信息层面的安全,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,与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一起全面构筑国家及个人安全领域的法律框架。
此外,与《数据安全法》正式施行的同一天,2021年9月1日还正式施行一项重要的安全条例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,此条例细化了《网络安全法》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方面的内容,并在《网络安全法》所确定的管理框架内,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管理体系进行了细化,进一步强化了保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基础,与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相互衔接,体现了权益和责任的一致。
上述最新的两法律一条例,顺应我国数字经济时代的需求,将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,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在管理体系中的位势,凸显国家对于加强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决心,相信我们在国家各类安全法律的保护下,工作和生活将更加美好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
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
2021年9月1日 正式施行